根据国家政策,农村宅基地转让、流转受到一定的管控。国家通过宅基地腾退、复垦、收回、流转等措施,提高宅基地的使用效率,减少资源浪费,让农民获得更多收益。目前,国家正在推动宅基地确权和三权分置工作,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的同时,推动宅基地有序转让、流转政策的开展。
在宅基地转让、流转过程中,国家规定了两类宅基地禁止转让。首先,农村宅基地转让、流转仅限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内部之间进行,禁止将宅基地转让、出售给其他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以及城市户口居民。其次,未建房的宅基地和房屋倒塌的宅基地不可以进行流转。根据《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》,闲置或房屋倒塌两年以上未重建的宅基地将不予确权登记,已经确权登记的也将注销登记,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。
宅基地转让必须以房屋转让为基础,即地随房走。在房屋转让之后,宅基地也将一并转让。因此,未建房的宅基地和房屋倒塌的宅基地没有办法进行转让。农民朋友在开展宅基地转让、流转时,要注意避开买卖土地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,因为一旦涉及土地违法买卖,不仅会受到处罚,宅基地也将被收回。
目前,国家正在积极推动宅基地的跨省流转试点工作。这将为农民朋友提供更多的转让、流转机会,增加经济收入。但是,该项工作目前还处于试点阶段,具体实施细则还需等待有关政策的进一步明确。
农村宅基地转让、流转政策是为了更好的提高宅基地的使用效率,减少资源浪费,让农民获得更多收益。在转让过程中,要遵守国家规定的禁止转让类型,注意宅基地转让的根本原则和需要注意的几点。希望能够通过国家政策的支持,农民朋友能够更好地利用宅基地资源,提高经济收入。